有很多人离职后,在没找到工作之前都会选择缴纳灵活就业,那么,到达退休年龄后,退休身份应该怎样界定呢?

有三种情况:

第一种:职工社保与灵活就业累计缴纳年限一共达到十五年,

其中职工社保缴纳年限满10年,并已达到退休年龄,

则按照职工身份退休。

第二种:职工社保与灵活就业累计缴纳年限一共达到十五年,

其中灵活就业缴纳年限满10年,并已达到退休年龄,

则按照灵活就业身份退休。

第三种:职工社保与灵活就业累计缴纳年限一共达到十五年,但二者的缴费年限均未达到10年以上,

比如职工社保缴纳8年,灵活就业缴纳7年,已经达到退休年龄,

这种情况也还是按照灵活就业身份退休。

那么有人不禁要问,像第三那种情况,再把职工社保缴纳2年,还可以按照这个职工身份退休吗?

答案是不可以,

例如女职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55周岁,如果再继续缴纳职工社保的话,钱是到不了她的社保账户的,

也就是说,她55周岁以后缴纳的社保费用都不会被计算在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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